每到12月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就涌现部门“退保潮”,其原因主要是企业不愿缴纳养老保险、参保者失业、参保者累计缴满15年不愿再缴。复旦大学任远教授表示,很多人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常识了解有误区,但主要还是社保体系地区割裂、城乡割裂、不同群体割裂的状况导致劳动者在流动时被迫断保。那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怎么支取?单位部分如果不给职工缴存怎么办?社保专家给出了解答。
地方政策设限 参保者受影响
《社会保险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跨地区就业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及关系转接的原则,即“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但实际运转却很难。
一些地方出于利益考虑,对参保人员设置了诸多限制条件。有的大城市不允许非户籍人口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有的大城市以种种借口拒绝承接大龄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关系。此外,操作环节上缺少统一规定,也影响着转移接续。
个人账户资金不能提前支取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重要依据。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只有出现职工离退休、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离退休人员死亡等情形时,个人账户才发生支付和支付情况变动。个人账户资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余额可以继承。目前,全国各地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缴满15年之后 再缴就会多得
《社会保险法》明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以按月领取,也可以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规定最低缴费年限15年,不是说缴满15年就可以不缴费。对职工来说,缴费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只要在用人单位就业,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费。同时,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单位不给缴费 可以申请划拨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法律意识淡薄,对社会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愿承担缴费义务,甚至恶意欠费,直接损害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鼓励任何组织、个人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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