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并轨真的来了?备受关注的事业单位养老“并轨”启动信号再次释放。近日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此条例的出台,回应了年初人们对此项改革的期待。专家表示,这次“并轨”真的来了。
但是,那些曾经存在的“梗阻”问题是否有转机?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并轨工作已经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开展6年的试点,如今运转得如何呢?
多数试点实质性进展不多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项改革虽已推进6年多时间,但至今在上述试点地区普遍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记者从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多地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考与探索”虽然一直在进行中,一些地方也相应地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实际上多数事业单位仍然在沿用旧的养老金制度、并未产生实质性的变化。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坦言,此前虽已出台试点方案,但因缺乏国家相关配套政策,除了在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绩效考核等方面进展较大外,广东在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方面“进展不大”。
其他相关部门人士也普遍表示,此前试点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最终并未能提出具体的改革方案,因此地方上对于此次新条例的实施细则的出台颇为期待。
改革是大势所趋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人士表示,7月1日将实施这一条例,并不是说7月1日起事业单位人员就要交社保了,两个意思不能混淆。这次的条例中有许多内容都是“原则性”的,有些表达比较简单,不具可操作性。他表示,落实养老保险改革还需要有一个过程,但有关部门的态度很明确、思路很清晰,取消养老金“双轨制”是坚决的。所以,具体的方案细则预计也会较快出台。
对于事业单位的人来说,此次改革是利好消息吗?“一直以来事业单位的人可说是‘一出去就死了’,因为离开原单位后养老保险或者需补缴、或者归零重算,就仿佛以前都白干了。”浙江杭州一位有打算离开原事业单位、加入某企业的人士表示。在他看来,倘若事业单位今后真正落实了养老保险改革,也算是免去了人们的“后顾之忧”,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长期存在的“肠梗阻”现象也将有望得到解决。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人士说,“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但“中间人”的处理办法才是最大的难题。有些地方试点采取了基本养老金加职业年金的模式,而职业年金能比较好地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的权益,避免由于缺乏个人养老基金积累、离开事业单位后“一无所有”状况的出现。但目前来说,职业年金由个人、企业还是财政来承担,都还无定论、尚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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