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养老待遇双轨制是良心活近期,在人民日报和人民网联合推出的“两会”热点调查中,社会保障问题广受关注,广大网友就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是否合理展开激辩,投票结果是94%网友认为不合理。网络民意似乎某种程度上体现着社会共识。养老双轨制要不要改,如何改,是把双轨制变成统一制度,还是打通制度通道,缩小两者差距?还需要认真研究。
对此,我们不能单纯取经于国际,因为世界上实行公务员单独保障和统一制度的国家,数量上几乎相当,还需要客观分析我国养老双轨制形成的历史原因。企业养老保险是按照社会保险的基本原理建立起来的,以职工平均工资和缴费年限为基数;机关事业单位是以退休前的最高工资和工龄为基数,一般退休金相当于退休前工资的70%以上,并且还有一定的津贴,两种制度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这两种制度造成的结果就是,企业职工退休后收入大概相当于工作时50%左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收入相当于工作时80%左右,由此导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差距较大。如果再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有津贴,这个差距可能还会加大。
温总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指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是政府的良心,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因此在公平这面大旗之下不应该有特殊利益群体,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该是“全国一盘棋”,没有身份的差异,无论你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人员,抑或是企业员工、自由职业者,各人承担相同的自缴比例,到期享受一样的社会养老标准。因此公务员群体也应该接受改革大潮的洗礼,而不应该只是作壁上观。
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当前事业单位人数是公务员的4.3倍,从财政支出的总量上看,事业单位养老金才是当前的主要矛盾。诚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的问题比较严重,但不代表公务员养老保险体制就没有问题,不需要改,两者同步改革并不矛盾。更何况从绝对之上看,近一千万人的公务员群体同样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如此众多的公务员享受的养老金待遇仍然远远高于企业职工,国家财政仍然需要把大量纳税人的钱拿去保障他们的养老。
养老金双轨制确实需要改革。不过它既然是历史形成的产物,要改变这一长期积淀的制度安排,就很难毕其功于一役,一蹴而就,需要在尊重历史的原则下逐步调整、打通制度。必须明确的是,一些企业退休人员的心态可以理解为“不患寡而患不均”,但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目的却不应是简单地实现“均贫富”,而应当是实现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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