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制度能否解决养老双轨制带来的问题今年“两会”开幕前,温家宝总理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说,国家将采取三项措施,解决退休养老金双轨制问题。此前,网络调查显示,在2011年你最关注的十大问题调查中,90%以上的网民认为,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养老制度实行双轨制非常不合理,希望今年的“两会”能够解决。
存在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并成为众矢之的。
养老金双轨制自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并延续至今,主要是指,企业人员和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实行两个政策:企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由国家统筹发给退休养老金,而公务员则按照在退休前按岗位工资高低发给退休金,全部由财政负责。
“双轨制”最直接的表现是养老金金额的差别,深层的原因则是养老金计算方式、来源、管理等方面的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实质是财政负担,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则是社会化,养老金水平与企业、个人缴费基数和年限直接挂钩,缴费基数普遍按照企业的“基本工资”执行,直接导致企业职工退休后养老金偏低。
77岁的长沙人杨永太曾专门来到本报质疑“双轨制”,“同样是为国家做贡献,为什么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还只有一千多一点,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每月则可以拿到四五千?”
尽管2005年起,国家连续6年7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翻了近一番,但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差距依然较大。对此,温家宝表示,要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职工,特别是具有高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的离退休待遇,并且逐步把这种待遇机制化;
在企业具有年薪的地方,应该拿出一部分来增加退休职工的工资;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先进行试点。
2009年初,广东、山西、上海、浙江、重庆等5个省市,被确定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截至目前,五个试点省市的实施方案都未出台。
全国政协委员宋晓梧就此认为,关键不是“提办法”,而是“下决心”。
“企业年金制度能否解决养老双轨制带来的问题”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3876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