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6月到8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通过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目前,该项工作已经进入自查阶段。
据悉,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根据需要将延伸检查村(居)民委员会协办员、待遇社会化发放机构、参保和待遇享受人员等。
“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县市区先进行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市人社局对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市人社局有关人员介绍,在检查过程中,他们将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制度建设情况、参保缴费情况、基金管理情况、支付发放情况、经办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包括,参保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个人缴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解,补缴是否符合规定;参保、缴费、政府资助缴费人数等与实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人数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开设是否符合规定;基金是否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领取养老金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是否按规定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是否按规定定期披露基金筹集、支付信息,对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等内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果发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8230186,823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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