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轨制影响社会公平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各项养老保险参保达到7.9亿人。目前在社会养老方面,我国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养老保障等不同类型的养老金制度。
养老金“多轨制”之间差距偏大,有不合理、不公平之处。 “企业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民个人要交纳社保基金,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却无须交纳,其退休金由国家统一从财政支付。 ”全国人大代表李霞说,个人交纳社保基金的企业职工、城镇居民、新农保农民等群体的养老金,远远低于不交纳社保基金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此外,企业职工、城镇居民、新农保农民三类群体养老金差距也偏大,2011年,城镇基本养老金平均1531元,而城镇非就业居民和新型农村养老金全国平均水平仅100多元。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在参加新农保的农民中,78.9%的人认为其养老金不能满足生活需要;城镇居民中,56%的人认为其养老金不能满足需要。第一代农民工参保率偏低,养老问题尤为突出。 2011年,我国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只占16%,其中退保率却高达40%。即使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由于转移接续机制不健全,操作不便捷,实际执行比例不高。 “这就产生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庞大的‘退休’农民工如何养老? ”李霞代表问道。
“养老金“多轨制”怎么改”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3547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