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意义上的“收入差距”并不是指“村东头有个大资本家,他一年赚几千万、几亿,俺是一个打工的‘屌丝’,两者之间的收入差得太多,而是指大家同是工薪群体,同样辛苦地工作,不仅收入差距不能太大,且具体收入都足以维持劳动者及其家人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生活水准。”阳光下的每一个劳动者、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都是应该获得尊重的。
统计数据其实受各种现实因素影响。以故,我们看相关数据时,必须追寻其脉络。脉络清楚,真实的社会运行现实才会浮出水面。譬如,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数据:在我国,养老金替代率在2002年时为72.9%,2005年时下降到57.7%,2011年时进一步下降到了50.3%。而国际劳工组织提出的最低标准为55%。(9月11日《经济参考报》)
近些年来,政府连续为退休人员提高了养老金,为什么替代率反而下降了呢?
原因并不难寻。社保在中国是新生事物,才20年左右的历史,本来是专门服务于国营、集体企业职工的,后来因形势变化才扩展至全社会。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政府连续为退休人员提高了领老金,其他人群参加社保形成为社会风气。他们一般采取趸交方式,不仅是按最低年限要求一次性补足15年,而且按最低缴费标准交,自然就退休待遇特别低。这一群体人数渐渐多了,整体替代率就拉下来了。
替代率是针对社会平均工资而言。所谓社会平均工资,循国际惯例,一般是中产阶级群体的平均工资。在我国,主要应是指整个工薪群体的平均工资。但实际上,在现有统计体系内,社会平均工资指城镇在岗职工群体的平均工资。再具体些说,就是财政供养群体、国企、大型合资企业员工群体的平均工资。众所周知,那本来是高收入群体,于是又拉低了替代率。
事实上,将其他劳动群体拉进来,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平均工资其实比现在所统计的低得多。需要强调的是,统计意义上的工资指单位时间内的工资收入,是必须排除加班收入的。如今,流水线上的工人们大多能赚2000多、3000多以至更高了,但排除加班收入,却也不过就是1000多而已。算起来,经过连续的养老金调涨,特别是相对于现在还没有纳入统计范围的劳动群体,替代率很可能已经超过了100%。
现实问题是,生活中“收入差距”越来越扩大了。社会意义上的“收入差距”并不是指“村东头有个大资本家,他一年赚几千万、几亿,俺是一个打工的‘屌丝’,两者之间的收入差得太多,而是指大家同是工薪群体,同样辛苦地工作,不仅收入差距不能太大,且具体收入都足以维持劳动者及其家人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生活水准。”阳光下的每一个劳动者、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都是应该获得尊重的。
这些年来,社保群体的养老金不断上调,或者还不能算丰厚,却已经令其他群体羡慕。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羡慕比较“低端”——建立在相当部分劳动者没有获得足够尊重、待遇不如人意的基础上。为此,必须促进分配制度改革。特别对“体制外群体”,一定要尽快将承诺的“工资倍翻”落在实处。基础高了,社保人员的养老金才会有进一步调涨的空间。
更为重要的是,退休双轨制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尽管谈起养老金并轨时,人们更多是希望社保人员的待遇也向财政供养人群看齐,但实际上,短期内无法实现。财政供养群体的养老金替代率动辄在90%以上,实际形成特殊利益,根本是社会承担不起的。未来的改革方向应是在适度提高社保人员养老金、保持适当替代率的前提下,将财政供养群体的养老金替代率降下来,并逐步并入社保。揆之国情,与其空谈延迟退休,本不如先斩断特殊利益,将财政供养群体过于优厚的待遇降下来,以补充社保,在更多人受益同时保证制度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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