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的通知》正式颁布,自愿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适龄且身体状况适宜的老人,可以分通道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佛山市规定,60周岁及以上、具有佛山市户籍或在佛山市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无传染性和精神类等不适合入住养老机构的疾病的老人,可以通过特殊保障通道、优先轮候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申请轮候入住佛山市公办养老机构。
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抚恤优待对象中的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人员,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安排入住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光荣院的,经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后纳入特殊保障通道,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抚恤优待对象、计划生育家庭中失独家庭或者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失能老人,以及有重大贡献的本市户籍失能老人,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父母,参照评估结果进入优先轮候通道。其他60周岁以上的具有佛山市户籍或在佛山市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老人,可以走普通轮候通道。(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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