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甘肃省将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养老金要求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这将是我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4次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范围包括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2017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等人员。
调整标准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种。
定额调整:一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二是“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挂钩调整: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二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管理的人员,以2017年12月本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2017年同类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
倾斜调整:一是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二是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先增加15元;再对上述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中一至五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元、3元、4元、6元和9元。三是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555元的,调整到2555元。
目前,临泽县人社局正在抓紧核对信息、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在7月底前将待遇落实到位。 (临泽县人社局 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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