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在日益加速,现行的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着严重的挑战,我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出现了较大的养老金缺口。为了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同时使劳动者能够在退休后有较高的生活质量,近几年关于推出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呼声一直没有间断。今年1月份,保险监管当局和上海市政府都明确表示将在年内开展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然而时至今日,具体的有关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方案仍迟迟没有出台。
不可否认的是,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有其积极作用。投保人税前列支保费,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税收负担;同时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能够缓解养老金缺口带来的压力,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增长。可是,从目前中国国情来看,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若在上海试点,会产生不小负面影响。
首先,会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目前,我国东西部有着较大的贫富差距,而且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经济发达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水平本来就较高,经济落后地区的基本养老水平较低,因此,在上海试点只会进一步拉大与经济落后地区的养老水平差距。
其次,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受益群体较为有限。个税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征收的,低收入者的工资在扣除免征额和五险一金之后,个税应征额不高,因此从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所获得的收益并不高;而对中高收入者来说,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成为一个有效的避税工具,当前节约下的缴税额又可以形成稳定的投资收益。换言之,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是面对中高收入群体的政策福利性产品,低收入群体从中得到的优惠微乎其微。据业内人士分析,按照目前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只有月收入上万元才可能真正享受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优惠。
最后,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此举会造成高素质劳动力向东部流动,西部经济落后地区的人才只会更加匮乏,东西部劳动力素质的差异进一步拉大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这将不利于区域经济均衡发展,同时也违背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
由此可见,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不可急于求成。另外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个税属于地税,如果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在全国推广,会使原本税收规模较小的经济落后地区地方财政更加紧张,对这些地区来说无疑雪上加霜。而发达地区财政资源较为充足,这也是为何诸如上海、广州、北京这些发达地区对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积极争取,而落后地区持有消极态度的原因。
以上种种困难成为了推行个性递延养老保险的绊脚石。事实上,在推行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之前,我们仍有许多工作要去做。首先应当平衡经济发展,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缩小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平衡发展,才不违背社会主义建设的公平原则,才能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其次,应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保障体系的完善非一朝一夕能完成,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一支柱,目前基础还较为薄弱,国家应将重点放在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在此基础上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满足劳动者多元化的需求,提供更多养老保障。最后,对现行税法进行适当修正。如果在个税全国统一的标准下推行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只会令“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违背了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原则,也违背了养老保险的公平原则。
因此,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推行不可急于求成,决策层应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制定切实符合我国国情的政策,使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令广大劳动者享受到切实的养老保障。(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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