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养老保险新政策具体如何?想必大家都很想了解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展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湖南省1996年开始的原试点办法废止。
至今,改革后的新制度已经实施二年多,原试点办法和改革后新制度间如何实现统一规范、平稳过渡?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公布的《关于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原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已经参加原试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分别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超出新制度参保范围的
转移纳入企业养老保险
2014年10月1日起,原试点中不属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改革后的新制度参保范围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包括已离退休人员),整体纳入并统一执行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原则上由原试点对应层级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接收。
“原试点和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包括以历年缴费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等),各地应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省人社厅负责人提醒,自7月1日起,不再补缴试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参加(转移)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继续按原办法参保,不按本《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新制度中多重养老保险关系
暂照企业养老保险办法清理
此外,按本《意见》规定,各地经办机构分别清理原试点期间个人养老保险关系、退还个人缴费本息。退还、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在企业养老保险内已形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和重复缴费的,按国家和省现有规定处理。
应参加改革后新制度的个人,其改革前已经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且参保期间按规定可计算为改革后的新制度视同缴费年限的,视同缴费期间的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原经办机构继续管理,退休时再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处理。改革后新制度中形成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暂参照企业养老保险办法清理。
《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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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是伟大领袖毛泽东的故乡,全国著名革命纪念地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辖4个乡镇, 33个行政村,总人口12.0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38万人。2010年该市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2016年全市共收缴保费491.8万元,参保人数达到5.65万人,参保缴费率达98.5%。目前全市累计参保人数6.06万人,1.79万老年居民在领养老金,月发放养老金151万余元,人均年领养老金1020元。自启动以来,韶山市坚持谋长远高起点,以便民惠民为着力点,通过创新发展推进经办管理工作,做到“经费保障合理化、基金管理规范化、信息管理精确化、经办服务优质化”,实现了“走在前,出经验”的工作目标。2011年,韶山市城乡居保局被省人社厅评定为“2010-2011年度城乡居保经办服务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韶山市人社局被国务院颁发“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奖牌;2013年至2016年连续被省城乡居保中心评为“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优秀单位”,其中2016年被省城乡居保中心授予“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
建立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
该市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在保障必要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城乡居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外,自2014年起就将城乡居保工作纳入了全市城乡统筹和就业保障考核范畴,对乡镇城乡居保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建立了工作经费与服务人群、征缴目标、工作质量挂钩的“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明确对村协办员150元/月的基本岗位补贴上,实行工作经费与完成目标任务时点挂钩的考核办法,实际缴费率在7月底达到95%,按缴费人数2元/人和缴费总金额2%给予工作经费;实际缴费率在9月底达到95%的,按缴费人数1.5元/人和缴费总金额1.5%给予工作经费;实际缴费率在11月底达到95%的,按缴费人数1元/人和缴费总金额1%给予工作经费;及时上报领取待遇人员死亡信息,按10元/人给予经费,以上所需经费全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在年底对各乡镇本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评分结果拨付工作经费,极大地调动了乡镇和村经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争取,在全省调标为80元/人/月的基础上,该市补助5元/人/月,从2016年元月开始补发,此项惠农支出共需投入150余万元/年。
严格基金管理,创新征缴模式
本着“方便群众缴费,严肃基金管理”的指导思想,该市2011年即在全省甚至全国率先实现“村村通”工程,让城乡居民都能在家门口方便快捷的缴纳保费。一是创新征缴模式,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参保人员扩面和缴费人员续保工作,突出做好年度应参保人员(即自然增加的应参保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应保尽保。正确引导参保缴费,变政府强力推动为居民自愿缴费,通过集中征缴活动引导城乡居民自主缴费。二是突破基金征缴难点,在总结村支付通刷卡为主要征缴手段的基础上,与农行一起加快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缴纳保费的方法,尽量提供方便快捷的缴费方式。在集中征缴期间每周将各乡镇缴费情况在QQ群公布,并分阶段进行通报;集中征缴结束后,在各乡镇选择有代表性的村,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经办人员在全年集中征缴工作的经验和建议,筹谋来年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作为国家一项新的惠民政策,宣传动员是工作的重中之重。自启动以来,该市制定了全市城乡居保政策进万家宣传工作方案,提出了宣传要求,积极开展城乡居保民生工程宣传。联合广电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天在各村人员集中的时段,对城乡居保政策进行宣讲;印制了《韶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资料》等系列宣传资料,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现场宣传,解答群众相关政策疑点。动员社会各界以喜闻乐见地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采取了手机短信、公开信、文艺演出和宣传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在各网站、媒体播出和刊登宣传材料,开展政策咨询等,宣传面达99%以上,形成了“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关注、全民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和良好舆论氛围。
完善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新的惠民政策,不仅仅是把养老金发到对象手上这样简单,而是要怎么发放更方便,更快捷,让老百姓更乐于接受这项政策。一是为顺利延伸服务触角,实现便民利民。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该市充分整合现有公共资源,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延伸业务信息系统至乡镇、村,下沉“城乡居保”经办业务,目前各乡镇、村均能办理,实现了参保、缴费、领待、查询“四不出村”。二是加大对乡镇劳动保障站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了乡镇“城乡居保”专干例会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知识、职业道德和服务理念的培训和指导,及时掌握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及时进行协调处理。三是集中征缴结束后,在各乡镇选择有代表性的村,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经办人员在全年集中征缴工作的经验和建议,筹谋来年工作。四是我们配合金融机构农行,也相应成立了服务城乡居保的团队,及时推出“固定营业网点+代理服务点+自助银行+电子服务”四位一体服务参保人员的金融模式。
为方便百姓参保,该市经办机构公开办公电话,建立城乡居保QQ群、微信群,第一时间发布城乡居保相关政策;与农行一起在村上安装服务城乡居保的村支付通,在全省率先实现参保、缴费、领待、查询“四不出村”的目标。目前韶山市33个村已安装了61台支付通,在乡镇布放自动存取款机,99%的60岁老年人都可以就近随时领到该月养老金。自2011年安装支付通以来,通过支付通进行缴费17.98万人次,缴费2184.23万元,13.8万人次居民通过支付通领取9780万元养老金,其中2016年通过支付通缴费3.78万人,缴纳保费449.33万元,自主缴费率达97.5%。这些便民利民的举措,让国家的惠民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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