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社会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政策
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日前下发了《甘肃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精神,明确了具体的补贴标准: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房自建的新增每张床位补贴1万元,租赁用房且租期在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补贴4000元;营利性养老机构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80%予以补贴。经费来源为省级财政预算安排50%,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30%,市县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0%。
《办法》明确了资助养老机构的基本条件: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许可依法登记成立、专门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实际运行床位在10张以上(含10张),连续运营满6个月且继续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可以申请一次性建设补贴。
甘肃出台养老新政 实行一次性建设补贴
甘肃省近日出台养老新政,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实行一次性建设补贴。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房自建的新增床位每张补贴1万元;营利性养老机构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80%予以补贴。
甘肃省民政厅福慈处一名王姓处长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已有具备上千张床位的大机构参与进来。”
随着养老问题日渐凸显,今年以来已有多省对社会养老机构进行补贴或政策倾斜。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章晓懿表示,养老服务是典型的准公共服务,财政补贴社会养老服务是必要的。
新增床位每床补贴1万元
近日,甘肃省民政厅与财政厅联合出台 《甘肃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从实施起5年之内,甘肃省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实行一次性建设补贴。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房自建的新增床位每张补贴1万元,租赁用房且租期在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补贴4000元。对于营利性养老机构,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80%予以补贴。
对申请资助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甘肃省称,应具备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许可依法登记成立,专门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此外,还有实际运行床位要超过10张,且要连续运营满6个月,并继续运营等6项条件。
甘肃省民政厅福慈处一名王姓处长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目前已经有几家机构参与进来,有一百到数百张床位的小机构,个别规模很大,有多达上千张床位的大机构。”但他并未说出大机构的名字。
近年来,多省出台政策支持民资进入养老领域。去年开始,黑龙江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省财政给予每床一次性建设补贴2000元,省和市县财政给予每床每月100元的运营补贴。此外,天津等地也提高了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补助的额度。
专家建议加大营运补贴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章晓懿称,财政补贴社会养老服务是必要的,“因为养老服务是典型的准公共服务,不是靠市场就能完全解决。”养老场所涉及到床位费和地方的房价有关,但目前各地地价贵,建设养老机构,无论买还是租,成本都非常高。如果完全靠市场,靠养老服务来获得投资成本,时间太长。
随着老龄化加剧,养老服务逐渐成为社会必需品。记者从各地民政厅官网资料获悉,国内绝大多数老人支付能力有限,不能按照市场价格获得相应的养老服务。章晓懿也承认,如果完全靠市场,提供方非常少,且价格极贵。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有一定的政策导向。
实际上,补贴额度在各省情况不一,且个别省份针对非营利机构进行补助。对此,章晓懿认为,政府起的作用虽然是补贴,但政府在承担养老的作用上,并不是一揽子进行补助,而是在补助的同时进行引导。此外,政府目前补贴主要用作养老机构兴建上,但同样重要的是养老机构的营运补贴。“不加大营运费用补贴,就要降低服务质量。”
目前实施财政补贴社会养老机构的省份,多数对盈利性养老机构也给与鼓励。章晓懿称,“政府对能获取利润、获取分红的盈利性养老机构补贴,是要鼓励市场力量进入,因为目前国内养老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不匹配,只有有利可图使得资金流进来,才能做得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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