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率统一为14%
23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从今年1月1日起,广州将统一全市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14%,一改过去不同所有制企业分别按12%、20%两个费率参加养老保险的情况。
此举一出,广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年度收入预计将减少约3亿元。
新规
统一单位缴费比例
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广州市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存在“不同经济,两个群体,两种比例”的状况。其中国有、集体三资企业等单位的本市城镇户籍(广州户籍)从业人员的单位缴费比例为20%;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从业人员及国有集体、三资企业等单位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非广州户籍)的单位缴费比例为12%。根据测算,上述两类缴费费率平均下来,广州企业为员工参加养老保险整体费率约为14.2%。
作为实现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前提之一,应首先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目前,在广州周边的东莞、深圳等城市,企业缴费费率有的甚至低于10%。缴费费率的各地不统一,也为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增加难度。
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提出,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3%至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5%的地区要调整为15%,低于13%的地区要调整为13%,单位缴费比例在13%—15%之间的维持不变。同时,各地级以上市对不同的户籍人员、不同性质的企业类型,不得设置不同的单位缴费比例。同时要求各地要清理与国家、省规定不一致的社保政策。陈敏表示,经市政府统一,广州最终确定将单位缴费比例统一在14%,这与目前广州市养老保险的单位平均缴费比例14.2%接近。
影响
多数民企负担或加重
对参保人个人无影响
调整单位缴费比例,对于参保人以及退休人员来说有没有影响?陈敏明确表示本次调整对参保人并无影响。但由于目前广州市内参保职工中,非广州户籍员工和非国有、集体企业较多,之前按12%费率缴费的企业占多数,而按20%费率参保的企业则占少数。因此,经过此次调整,增加社保负担的企业可能占多数。而根据测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年度收入预计将减少约3亿元。
会上,陈敏也为企业算了笔账:在此次调整之前,广州市五项社会保险的总体缴费费率为35.32%,其中单位负担24.82%。调整之后,社保缴费比例35.12%,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企业缴费费率则减少至24.62%,降低了0.2个百分点,因此总体上企业负担还是有所降低的。
此外,由于不同的城市职工养老保险负担不同,全省范围内的养老保险企业缴费费率并不统一,过去部分珠三角城市往往以设置较低的社保缴费费率作为招商引资的主要手段,甚至出现了在广州投资的企业选择在珠三角地区为职工参保的现象。
由于民营企业的缴费费率要比国企低,招聘非广州户籍劳动力的社保成本要低于招用广州户籍员工。这实际上造成了不同性质企业之间的不公平,也不利于本地户籍人员的扩大就业。
对此,陈敏说:“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进一步为广州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也为广州市城镇户籍劳动者就业竞争创造了公平的条件。”
“2015年广州养老保险企业缴费费率新标准”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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