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将放开户籍限制 新规于2月1日起实施
日前,人社部前下发了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进一步放宽了失业登记条件,规定从2015年2月1日起,只要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青岛市失业登记的政策是:凡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今后按照人社部“只要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这一规定,青岛市作为劳务输入城市,失业登记人群肯定将会增加,而失业登记人员越多,政府相应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也应当越多。
“2015失业登记将放开户籍限制”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7971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