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失业保险 >

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指南

 字体时间:2014-12-04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

㈠失业人员省内转移,由失业人员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向转出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出。

1.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

2.《就业失业登记证》。

转出地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同时转出个人档案资料,不划转资金。

失业人员持下列证明材料到转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

2.失业人员身份证;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个人档案材料。

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在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剩余期限内,按本地标准核定失业人员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待遇标准,并按规定支付,将相关资料归档。

㈡跨省转入失业人员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向我市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实基金银行账户信息,划转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文书。失业人员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1.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转出地开具的关系转移文书;

4.本人档案及其他材料。

经办机构即时受理,查询转移保险待遇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到账后,按照本地标准计算失业保险待遇,及时支付,并将相关资料归档。

㈢跨省转出失业人员由我市转出地经办机构向外省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实基金银行账户信息,划转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文书,转移个人档案。

跨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需转移待遇资金包括:失业人员应领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2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共3项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支付记录:

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办理各项待遇支付手续时,应及时规范做好相关信息记录,以备查询。

“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指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7645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