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企业在岗人员终止或解除合同手续的办理
企业劳资员持职工档案,每月1-10日到社会保险局待遇科办理职工解除合同手续。待遇科审核档案,审核该职工是否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开据《参保失业保险情况审核表》,然后企业劳资员持该审核表及档案到就业局办理相关手续。如审核档案后,不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科不出据审核手续,企业劳资员可以直接到就业局办理相关手续。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业务办理:
每月1—10日失业人员到社会保险局三楼待遇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需出示手续:
1、保险电脑号
2、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领取失业保险金通知单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5、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表
6、失业就业登录证
失业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限: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30日内,到社会保险局三楼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待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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