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失业待遇审批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六楼)
【联系电话】
0451-84871989
【所需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批表(表一)》、《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册(表二)》;2、参加公益性岗位前享受失业待遇未领取完的:①原享受失业待遇时的失业证;②原领取失业金的存折(以上两项原件及复印件);③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④《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⑤本人提出书面申请。3、参加公益性岗位前核定失业待遇未享受的:①出具档案或由存档部门根据预审时核定的待遇出具《灵活转失业确认单》②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④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批准
【办结时限】
材料完备当日审批
【办理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
【表格下载】
《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批表(表一)》、《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册(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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