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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领取计算(失业金怎样计算和领取)

 字体时间:2023-02-16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1. 失业金怎样计算和领取

2、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具体计算方法是:

1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期限为3个月;2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3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期限为9个月:4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12个月;

5满5年及其以上的,每满1年增加1个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满16年的领取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未领取的期限予以保留。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 失业金怎样计算和领取时间

可以在支付宝版本查到:

1.打开支付宝,然后点击市民中心

2.进去市民中心之后,点击社保

3.进去社保之后,然后选择电子社保卡,点击社保查询

4.进去社保查询之后,点击失业补助金查询

5.进去之后,可以看到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取几个月,根据需要使用

失业金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

1、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 失业金怎样计算和领取的区别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 失业金怎样计算领取时间

可以在支付宝版本查到:

1.打开支付宝,然后点击市民中心

2.进去市民中心之后,点击社保

3.进去社保之后,然后选择电子社保卡,点击社保查询

4.进去社保查询之后,点击失业补助金查询

5.进去之后,可以看到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取几个月,根据需要使用

失业金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

1、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

5. 领取失业金是怎么计算的

全国各地区有所不同,拿广东省举例: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广东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到90%,并将港澳台在粤失业人员、外国籍在粤失业人员纳入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的对象范围。

广东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是怎么计算的?

①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12个月计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举例:如在广州,艾AA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按照广州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计算,则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2300*90%=2070元。

② 参保每增加12个月,其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相应增加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举例:如在广州,艾AA参加失业保险3年,按照广州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计算,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3*2300*90%。

③ 最多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不得超过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乘以24的乘积;

举例:如在广州,艾AA最多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2300*90%*24。

④ 参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部分,不计发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⑤ 失业人员前次失业有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该部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照尚未领取期限的月数乘以60%再乘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

举例:如在广州市,按照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则艾AA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1个月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标准为60%再乘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60%*2300*90%。

⑥ 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人员年龄距离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不满24个月的(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其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按①款规定执行,但最多不得超过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剩月数(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与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乘积。

举例:失业男性58岁3个月时候核定了24个月失业保险金,距离60周岁有21个月,不满24个月,如选择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则其申领月数只能按照21个月计算。

失业女性48岁6个月时候核定了24个月失业保险金,距离50周岁有18个月,不满24个月,如选择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则其申领月数只能按照18个月计算。

⑦ 失业人员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得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⑧ 失业人员按本条规定计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少于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的,可补足相应差额,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90%乘以24的乘积。

举例:如在广州,艾AA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5670元,其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N元,缴纳失业保险费Y年,如果N*40%*Y>5670,则艾AA可以领取差额。

6. 领失业金怎么计算

以下是我帮你找的资料!我觉得很好的!

单位承担失业保险

数额为北京市最低工资的75%,发放14个月(在此期间未就业)

这些是具体的!

1.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交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根据本人工资的1%交纳失业保险费

2.支付范围: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

3.领取条件: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a.所在单位和本人交费期限满1年;b.非本人意愿失业;c.已办理失业登记,并要求工作

4.支付标准:失业保险金应低于工资,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5.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最短12个月(a.其中累计交费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12个月;b.累计交费期限满5年,不到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18个月;c.累计交费期限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

7. 失业金怎么计算领取

领取失业金的月数的计算: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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