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
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从1568元/月调整至1643元/月,调整后的标准比调整前提高了75元。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仍为2020元/月。
近年来,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已成为常态化。据统计,从2011年开始,每年均上调标准,其中最低标准已“十二连涨”,涨幅达到了280%。失业保险金待遇的提高,将进一步提高苏州市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为失业困难群众保生活、促就业贡献苏州人社力量!
本次最低标准调整将惠及苏州市区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失业人员逾9000人次,增发资金达63万元。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2、缴费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的45%确定。3、缴费20年以上的,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的50%确定。
不会有影响,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多少与今后领取养老金无关。
参保人员的养老金依据其缴费年限长短、个人账户储存额以及申领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数据确定。
唯一的影响为如果领失业金,即是处于失业状态,养老保险肯定已经中断了,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
苏州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以领取6个月,按月发放,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详情如下,一起看看吧。
苏州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990元标准;
2.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
3.符合条件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注: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领取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注意事项:
1.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1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停发情况: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
“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苏州失业保险可以领多少钱)”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23136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