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2015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近日,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将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四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据了解,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我市各类企业均可以申请稳岗补贴。对经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最高可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享受一次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我市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等。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每年6月30前向失业保险参保地人社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支持企业稳岗补贴申请书、湛江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2015年9月底前提出申请,企业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格及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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