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出炉的今年最低工资标准,新疆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待遇随之提高。调整后,相比去年,最高地区增加83元,最低地区增加129.2元。乌市的失业金标准从去年的816元涨至899元。
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新疆各地按不含“三险一金”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本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2015年我区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1314元、1124元、1048元、972元。调整后,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或85%领取失业金。
乌市2015年不含“三险一金”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24元,据此,提高比例后,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816元涨到899元,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3至第24个月,由原来的765元涨到843元。
据悉,截至目前,我区失业保险参保人员为229万人,其中乌市参保人员73.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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