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2015最新消息:据了解,河北人社厅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做出了新调整,根据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长短,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由省统一确定。计发基数最高为1480元,包括石家庄、廊坊市区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计发基数最低为1210元,包括顺平县、唐县等41个县。此次调整旨在解决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最低基本生活保障。
2015年河北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新政策
据悉,此次调整是根据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长短,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由省统一确定。计发基数最高为1480元,包括石家庄、廊坊市区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计发基数最低为1210元,包括顺平县、唐县等41个县。此次调整旨在解决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最低基本生活保障。
缴费满1年不满2年的,核定领取3个月,计发比例为54%;满16年及以上的,核定领取24个月,计发比例为63%。根据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其他待遇标准提高后,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的规定科目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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