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 大学生失业保险】大学生“就业难”是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之一,由此也引发了与大学毕业生相关的保险话题。
据了解,近3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在70%以上,由此出现大量未就业毕业生。而2010年全国毕业的大学生人数将达到610万,加上之前尚未就业的,今年大学生就业形势将异常严峻。
为大学毕业生建立失业保险制度
民建中央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提案中认为,我国在企业转制与经济转轨时期建立起来的失业保险制度,目前已无法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比如,失业大学生成为新的“知识失业”群体,打破了过去失业完全集中在接受教育比较短的社会群体中的传统格局。因此,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面临重大政策调整,并亟待有效发挥其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调控功能。
民建中央建议,应当从不同失业群体不同的失业特点和不同行业不同的失业风险出发,建立失业保险个人账户制。对于大学生失业群体,应实行“大学生生活保障与就业”制度和“高校待业大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政策,依托高校、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搭建的就业保障平台,为待业和失业大学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则建议,应当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国家大就业的范围,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需要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资金扶持范围,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障管理体系,采取财政拨款方式,在大学生进校时,政府帮助大学生购买失业保险,交纳失业保障金,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可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引入商业保险破解助学贷款难题
“由于就业难、收入低,大学毕业生中‘蚁族’、‘漂族’群体正在不断扩大,而这时催还助学贷款对他们而言更是雪上加霜。”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大学校长罗和安说,虽然国家已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大学生资助体系,但现行的助学贷款还款期限过短、要求过严,必须进行适当调整。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上海市委主委郑惠强则建议,鉴于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还存在较多缺陷,应当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实现国家助学贷款与商业保险制度的整合运行,建立贷款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他认为,由于助学贷款保险具有较强的政策性,需要依托社会支持和相关各方面的通力配合,仅靠保险公司自身力量短期内难以取得实效。因此,郑惠强建议,应当将保险监管机构纳入国家助学贷款组织体系,以便及时研究解决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加强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同时,明确高校、银行、保险机构及相关主管部门等参与的责、权、利,建立学生信息、贷款审查、贷款发放、贷款偿还、财政补贴和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加强与青联、学生会等团体的合作,并与社会各类助学机构或助学活动建立联系。此外,为了实现全面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可以将就业辅导作为重要一环,通过建立就业辅导体系,促进毕业生就业。
郑惠强表示,风险管理是助学贷款保险的核心,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能否稳定实施起着关键的作用。推动这项工作,关键是建立政府主导、高校、银行和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风险管控机制,促进教育与保险业的长期合作关系。除了从立法角度对助学贷款予以保障,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和逾期预警、违约催收等机制外,还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保险公司适当的政策优惠。
他认为,在助学贷款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了全部的信贷风险。由于我国个人信用信息登记、披露制度还不完善,保险公司的绝大部分保费收入要投入到风险管理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上。按目前的不良贷款率测算,保险公司很难保证不亏损。因此,建议国家给予经办保险公司一定的营业税减免优惠政策,以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的积极性,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促进这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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