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其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请问这个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去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证件? 现在已经怀孕9个月的还能否办理?
答:您好,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郑政〔2010〕32号规定: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应提交下列材料:(一)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二)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受委托代为领取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三)定点医疗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下同)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四)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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