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蚌埠市人社局出台政策,从今年7月1日起,将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享受范围。该市7.7万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从此不用另行缴纳生育保险费便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据了解,该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目前均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无需缴纳。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尚无法享受生育保险。该市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从灵活就业人员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按月分别划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人之前享受的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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