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为确保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月10日,淄博公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自2017年2月1日起,将淄博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7%调整为1%。
为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障工作,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淄政发〔2007〕87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政办字〔2015〕137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2017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筹集标准由2016年度的每人168元提高到188元。提高的20元,对于已建立个人账户的,从其个人账户资金中扣除,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由个人缴纳。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2017年2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会议,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在12个试点地区启动两险合并工作。人社部强调,两险合并并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而是要保留各自功能,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
延伸阅读:淄博公布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发放标准
对于生育险的报销,绝大部分人都不陌生。然而,淄博市女性失业人员可以申领生育补助金,很多人并不知晓。今天,《关于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发布,女性失业人员正常生育的定额为1500元,剖宫产的定额为3500元。
《通知》明确了淄博市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发放标准。淄博市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参照在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女性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费主要包括在生育过程中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医疗费。生育医疗费按项目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如下:正常生育的定额为1500元,剖宫产的定额为3500元。符合上述规定条件且出现生育并发症的,其医疗费用还可以按5000元限额据实报销,超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的费用不予报销。
淄博市就业办工作人员表示,办理需要符合两个条件: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申请人可去市及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申请材料为《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请表》;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女性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就业创业证等。办理时限为出院后15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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