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自3月1日起施行,具体下面跟中国社保网小编来看看了解一下!
2月23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相关情况。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今后几年上海全市人口出生的影响。
刘平称,根据测算,短期内(3-5年)上海全市户籍人口最有可能新增出生人口6-12万人,每年约新增2-3万人;流动人口在沪出生平均每年新增2万人左右。预计近几年上海全市常住人口出生数量平均每年在26万人左右,2016年-2018年出生人口数量将处于相对高峰期,2019年以后随着生育旺盛期妇女数减少,出生人口数量将逐步回落。
据介绍,上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目标人群包括:双独夫妻、单独夫妻、非独夫妻。鉴于双独、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已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新增加的目标人群主要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均为非独生子女、已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夫妇,约为77.6万对。
据介绍,《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于2016年2月23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沪卫计委:今年已婚登、生育市民可申请补休假
2月23日报道:上海地方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今天上午通过。根据新规,3月1日起,市民结婚可享10天假,妇女生育可享128天假和相应生育津贴、丈夫可享10天陪产假。新规一出,有不少此前已经婚登或者刚刚生娃的网友纷纷留言表示“羡慕嫉妒”、“生早了”。那么错过的假期和福利能不能补?对此,上海市卫计委副主任吴乾渝在接受东方网记者采访时作了明确回应,国家全面两孩政策今年1月1日起实施,从1月1日开始到目前为止这段时间内,上海已经进行婚姻登记或者生育子女的市民,可以在新条例实施后提出补休不足的婚假、生育假、陪产假等,并按新规享有各项福利。而在今年以前,即国家尚未实施全面两孩之前,婚登、生育的,仍遵循老条例老办法,不存在补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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