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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3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于2月22日至23日举行,备受关注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提交审议,这意味着婚产假怎么放都将尘埃落定。
昨天的主任会议议程之一是听取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据了解,大家关心的具体生育假放假时间、什么情况下可以生“三孩”等问题都将在修正案草案中得到回答。
昨天的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修改<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等提请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的说明和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关于市人大代表联系社区的若干规定》、《关于市人大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的若干规定》等五项代表工作制度;听取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关于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的评价意见,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关于本市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复函的评价意见;听取了2016年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初步安排的汇报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基本情况的汇报。
人大调研
为修订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做准备
全市职代会建制单位已达20余万家,但在本市登记的90余万家企事业单位中仍是少数,大量未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成为职代会建制的“盲区”。青年报记者获悉,上海市人大将为修订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做调研准备。
据了解,市人大内司委与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对《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开展2年以执法检查为主的监督调研和1年以修法为主的监督调研。目前,第一阶段的执法检查监督调研已结束,正在为下一阶段修订《条例》的调研工作作准备。
从调研情况看,《条例》的贯彻实施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比如《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各级政府及其国有资产、教育、卫生等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上级工会、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联合组织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但在实践中,一些行政部门认为推进职代会制度是工会的事,工会“单打独斗”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担心督促企业建制会引起企业方抵触,影响地区投融资环境和经济增长。一些大中型企业负责人法律观念不强,责任意识不够,没有发挥在职代会建制中的组织领导作用。部分外资和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职代会的认识还较片面,漠不关心,不予支持,甚至变相阻挠。
调研发现,部分企事业单位职代会的职权尚未完全落地。一些企事业单位没有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定事项提交职代会表决,没有按规定安排对负责人进行民主评议,而是简化内容、避重就轻、绕道运作。有的区域或行业性职代会以组织文体活动代替职代会的各项职权行使。一些企事业单位的职代会审议和表决重要事项很不规范,缺少和规避必经程序,操作粗糙或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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