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武汉市社保将实施一项新政策: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门诊紧急抢救,可申请社保基金先行支付。
昨天,市人社局公布社会保险承诺整改系列措施。其中之一是,6月30日以前,依据国家社保法相关规定,出台《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时限。12月31日以前,实施这项新措施。
以往,工伤保险人受伤进入医院门诊紧急抢救,在认定是工伤之前,由用人单位先垫付医疗费。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人社部门申报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没有申报,伤者家属在一年内可自行向人社部门申报,但有些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拒绝垫付医疗费。
医保参保人因发生交通事故等原因受伤后,如果没有找到事故责任人,或找到后对方没有钱,或事故责任暂时未认定,伤者的医疗费也容易无着落。
新举措出台后,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伤者进入医院门诊紧急抢救后,如果用人单位或责任人不支(垫)付医疗费,为及时抢救伤者生命,伤者本人或家属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由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会向用人单位或事故责任人发出通知,要求他们支付治疗费。如对方拒绝支付,社保基金将先行支付,再通过相关程序向对方追讨这笔费用。(记者 明眺生)
“武汉:工伤急救可申请“社保先付钱””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shang/951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