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伤保险将实施浮动费率 企业设三档缴费
青岛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实施办法将于明年1月1号起实施。“办法”规定:费率上浮分两档,下浮一档。费率与用人单位工伤发生及工伤保险费使用挂钩。二、三类企业实行费率浮动,一年浮动一次。
3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费率上浮第一档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二档为150%;费率下浮为基准费率的80%。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
工伤发生多、工伤保险费使用多的单位将执行较高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增加生产成本。工伤发生少、工伤保险费使用少的单位将执行较低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数据测算:2013年,下浮一档费率的企业约2.2万户,占全部参保单位的85.6%,浮动后减少缴费2700多万元。
“办法”实施后将充分发挥工伤保险费率的杠杆作用,提高用人单位工伤预防意识,降低工伤发生率,从根本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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