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惠梓”反映:我爸爸是雨花区某单位的一名保安,在上零点班的途中受伤了,事发当时就告知了单位。但单位先说交通事故不能评定为工伤,后来又说工伤认定已经过了实效,一直对我父亲的伤情不管不问。请问我们自己是否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记者从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工伤认定的申请有两种方式:第一、事故发生30天内,由用人单位向申请参保地所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第二、如果用人单位未提起,一年之内,参保人或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参保单位所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起。针对您父亲现在的情况,您尽快以参保人近亲属的身份向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提起工伤认定。提起工伤保险,应该准备如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以及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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