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若发生工伤了,该怎么办?”在第7期《社保大讲堂》专栏中,东莞市社保局就“工伤认定申请”作了详细介绍,让大家了解到该如何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享受自己应得的社保待遇。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在申请享受工伤待遇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享受工伤康复待遇。
工伤康复和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共同构成“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是社保中的工伤保险的三大支柱内容之一。
工伤康复是利用现代康复手段和技术,为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残留功能障碍的职工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等服务,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高他们的身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尽可能恢复或提高伤残职工的职业劳动能力,从而促进伤残职工全面回归社会和重返工作岗位。
今年6月,东莞市社保局局长邹联介绍,近3年来,我市每年接受工伤康复的职工达1700多人次,工伤康复的有效率为95%以上。
那么,如果不幸受到工伤,该如何申请工伤康复呢?
东莞市社保局指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都可向所属社保部门提出工伤康复的鉴定确认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是否符合康复资格,一旦确认,由参保所属社保局发出《工伤康复通知书》,康复对象可凭此通知书在30天内到指定的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目前,我市有4家社保定点的工伤康复机构,分别是东莞市康复医院、东莞市(虎门)工伤康复中心(即东莞市虎门医院树田分院)、东莞市(桥头)工伤康复中心(即东莞市桥头医院)、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市外)。
工伤康复期间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东莞市社保局指出,工伤康复期间,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经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继续享受伤残津贴待遇;工伤康复住院期间,符合规定的可享受伙食补助费;经社保局批准转往外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用由社保按规定支付。
需要指出的是,工伤者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康复对象发生上述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不幸受工伤,别忘了社保有工伤康复保障!”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shang/15759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