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伤保险基金 到2018年年底实现省级统筹
从省人社厅获悉,为更好地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抗风险能力,保证工伤保险事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从今年1月起,我省开始启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到2018年年底实现省级统筹。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月起,我省开始启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按照“省级统筹、分级管理,职责明晰、强化考核,分步实施、提升服务,统调结合、缺口分担”的原则,实行“六统一”管理模式,即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费率政策和标准、基金管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待遇支付标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的统一。同时,按照循序渐进、先急后缓、稳步推进的实施步骤,到2018年年底实现省级统筹。
延伸知识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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