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明年1月1日起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为减轻用人单位经济负担,促进稳定就业,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肇庆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进行阶段性调整,执行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据悉,工伤保险均为用人单位负担,根据每月发生的工资总额按比例确定,现在工伤保险费率由按工资总额的0.5%、1%、1.5%三个档次分别相应调整为0.4%、0.8%、1.2%。该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期间,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仍按照我市社保年度内原有的政策规定执行。
此次阶段性下调也是为了合理调控工伤保险基金结存规模,促进工伤保险持续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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