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费率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我省自今年10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调整为八类,行业基准费率由原来工资总额的0.5%、1.0%和2.0%,分别调整为0.2%、0.4%、0.7%、0.9%、1.1%、1.3%、1.6%和1.9%。
为确保省直参保单位此次费率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省人社厅在对现有工伤保险征缴信息系统进行修改的同时,对省直1千多家参保单位经营范围和行业分类情况逐一核查确定基准费率和缴费费率。
截止10月底,省直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一步到位,省直1017家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中,928家单位费率不同程度降低,89家单位费率有小幅提高,平均费率由调整前的1.29%降低为1.14%,每月减征工伤保险费近800万元,全年可为省直参保单位减负近1亿元。
“河南省直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费率调整工作情况”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shang/12572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