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社厅下发了2015年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新政策,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进行调整。调整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
2015年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从今年1月1日起,伤残1-4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伤残5-6级工伤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标准领取,待各地2014年月平均工资颁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为2014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130元。按照四川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1800元。
相关待遇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川省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四川省工伤保险理赔申请程序: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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