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贷款新政:二次购房可享首套待遇
继全面取消住房限购后,辽宁省沈阳市近日又连续出台支持房产交易新政策,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宽,二次购房可享受首套待遇。
新政策规定,用公积金购房,将提高贷款限额,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此外,首套房贷款政策要比二套房享有较多实惠,特别是首付金额大幅减少。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30%,而二套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60%,贷款利率也比首套房高,是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规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由贷款职工自行申报住房套数情况。对于拥有二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的,仍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个人贷款的最高限额也从30万提升至35万元;如果双方共同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则从50万元提升至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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