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目前,全省有39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存总额318.6亿元,缴存余额188亿元。累计支取公积金130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70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72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运用率和使用率分别达到38%、40%和64%。
今年以来,我省进一步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各地及时对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审核调整,杜绝了超基数、超比例缴存的行为。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汇缴、支取和委托贷款等日常账务处理及核算工作,在调拨、使用大额资金时,实行逐级审批制,切实杜绝了呆(坏)账及挪用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中,实现了部分中心、管理部和受托银行之间的数据同步。稳步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试点工作,将西宁市、海西州纳入全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和地区。同时,我省认真开展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230项,推动了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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