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市民周女士致电“12345”反映,她患有癌症,住院已花去近20万元,现家庭困难,拿不出多的钱治病,想申请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于住院治疗。可不巧的是,之前她把医疗发票遗失了,在具体办理时受阻。
得知情况后,“12345”调度中心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月3日,记者回访周女士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考虑到她的情况,已受理她的申请,相关资金很快可以发放到位。
据了解,我市职工遇到患医保规定的21种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提供医院、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1种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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