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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东莞取消“8倍余额”公积金贷款规定

 字体时间:2014-09-01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东莞取消“8倍余额”公积金贷款规定

8月22日,备受关注的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终于浮出水面。东莞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8倍”的规定。

据介绍,2013年2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不仅将最低首付提高到三成,同时要求公积金贷款总额不超账户余额8倍。这一政策执行一年之后,直接导致2013年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同比下滑过半。

瑞峰置业市场研究部工作人员表示,新《办法》首次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管理,取消之前颇受争议的“8倍余额”贷款规定。每笔贷款最低金额为5万元,最高限额为66万元。同时执行按照房贷比、供收比和职工个人情况计算的限额标准。同时,《办法》对贷款期限更加灵活,不再囿于20年或者30年,而是根据借款人年龄、借款金额、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

对于取消“8倍余额”贷款规定,新《办法》将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同时新政对于刚需潜在购买者将产生直接拉动效益,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拉动“金九银十”的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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