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及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5%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六)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满2年以上的;
(八)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九)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十)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
(十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职工符合第三条第(四)、(五)、(六)、(七)、(九)项规定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职工符合第三条第(三)、(八)、(十)项规定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也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不足部分可由家庭成员(仅限父母、子女)申请提取。
职工符合第三条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成员必须是房屋产权共有人。
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职工,经中心审查确认本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总余额,包括个人缴存的部分和单位缴存的部分及利息。
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但保留了公职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作封存处理。
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医疗费超出当年当地最高医保支付限额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规定条件并办理了提取的,管理中心同时注销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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