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变更还款账户吗?如何变更还款账户?随中国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变更还款账户吗?如何变更还款账户?
可以。因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的,职工应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变更申请。原则上变更后的还款账户名必须与主借款人一致,因主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离婚等特殊情况导致还款不便的,可以申请变更或增加共同还款人和还款账号。
1、还款银行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的,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明、新的还款卡办理;主借款人配偶办理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新的还款卡
2、离婚的原夫妻一方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离婚证、新的还款卡、有关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或公证书申请办理。
3、主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的,任一继承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新的还款卡、法院生效判决书或公证书申请办理。
4、其它原因申请变更还款账户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法规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拟订,经本级相关部门审核后,报盛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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