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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字体时间:2013-02-03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上海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上海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是指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以该住房抵押作为反担…

上海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是指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以该住房抵押作为反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家庭。除借款人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贷款金额: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办法是以户为基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的,增加20万元贷款额度。

贷款比例: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贷款期限: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

贷款利率:参照购买首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办理场所:

1、实地申请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业务,借款人可到购买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2、网上申请办理:借款人可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业务受理平台申请办理。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新建经济适用住房期房)

(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5)《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7)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预售许可证(均为复印件),预告登记原件和复印件;

(8)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9)所有经济适用房共同申请人抵押承诺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现房)

(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5)《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7)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大产证(均为复印件);

(8)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9)所有经济适用房共同申请人抵押承诺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办理流程: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网点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平台受理——审核通过的签订合同——办理担保及抵押手续——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办妥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上海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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