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备注 |
1 |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
一份 |
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人签字,填写日期 |
2 |
申请人身份证(不可用临时身份证) |
需查验 |
身份证过期或无磁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 |
3 |
结婚证 |
需查验 |
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 |
4 5 |
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年之内) |
需查验 需查验 |
房地产管理局已备案的合同。 房地产管理局网上备案 |
6 7 |
首付款收据 银行卡(储蓄存折) |
需查验 一张 |
不低于总房价20% 持本人有效收款银行储蓄存折或卡(信用卡除外) |
说明: 1、购房一年以内(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2、申请提取时,提取人应不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
3、本地购房有疑义的,购房材料留置审核。
4、异地购买商品房的,采取留置审核,申请人签署承诺书。
(二)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提取服务指南可在中心服务网点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2、本人持以上相关材料至中心服务网点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三)特别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表格均可在宿州公积金网站(www.??? com)下载使用。
3、本地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有疑义的,购房材料留置审核。异地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采取留置审核,申请人签署承诺书。
4、申请提取时,提取人应不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
5、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7、政策咨询电话:市值3054115,埇桥 3027513,砀山 2276766,萧县3797002、3797003 ,灵璧2379058、2379060 ,泗县702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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