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用途多样,是很多人在买房租房时需要用到的贷款,那么天津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加大对天津市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支持力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天津市自5月25日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降低首付款比例。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购房价款的20%。天津市原政策是,职工家庭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为30%;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天津市购房条件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价款的50%调整为不低于30%。
提高贷款最高限额。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60万元。天津市原政策是,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职工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补贴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职工及配偶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80万元。天津市原政策是,职工及配偶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补贴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贷款条件、期限等其他贷款政策保持不变。上述两项政策的调整,可大幅提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的实际可贷额度。
具体的文件、业务办理流程、要件,请登录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站(www.zfgjj.cn)、手机APP查询,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和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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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年来持续推出便民服务举措,从周六日窗口都营业、各区县管理部通存通兑、提取一窗口办结到大额还款凭证可分次取、网上缴存自动划转、贷款一站式办结、手机就能办公积金业务、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不需提供还款凭证、扩大委托提取范围足不出户提取按月偿还的贷款、公积金余额还贷款业务扩展到所有承办银行等多项惠民服务的实施,使我市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还贷和提取业务更加省时、省事。近期,随着互联网+业务的不断拓展,职工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公积金部分业务,记者采访了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对于可以通过互联网办理的公积金业务进行了整理。
省腿一:公积金(组合)贷款还贷提取业务。职工或配偶有公积金(组合)贷款,该笔贷款已进行过提取登记:1)目前,主贷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完成后会自动进行提取登记,主贷人的配偶需在主贷人申请贷款时已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提取人在中心管理部柜台就该笔贷款办理过还贷提取或余额还贷业务的,视同为已进行过提取登记。3)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需携带主贷人及配偶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结婚证前往公积金管理部柜台办理该笔贷款的提取登记。且贷款有可提取额度(即系统中已记载但尚未提取的还款金额),公积金账户有充足余额的,就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贷提取业务。互联网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还款提取业务,不仅能提取公积金部分的还贷额度,按揭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凭证,经柜台登记录入后,在有可提取额度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提取的。
省腿二:外省市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业务。如果职工户籍属于外省市,与天津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职工公积金账户状态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就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无需再到柜台办理。需要注意的是,职工身份信息经系统审核应为外省市,如果职工账户状态不是解除劳动关系封存,需联系单位经办人员办理账户状态变更业务。
省腿三:本市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业务。如果职工户籍属于天津市,与天津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后,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账户注销,职工办理此项业务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不需要再到柜台办理。
省腿四:公积金(组合)贷款余额还贷业务。借款人及配偶如果有未结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该笔贷款已进行了提取登记,且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当前贷款不存在逾期。避开还款日当天即可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余额还贷业务,实时冲还贷款,通过公积金互联网渠道办理,无需再奔波柜台。
省腿五: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借款人负有公积金贷款债务,如果有闲置资金,想要办理提前还款,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不用排队,不用预约,不用等待,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提前还款,以微信渠道为例:登陆微信进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选择“我要办理—我要还款—提前还款”,动动手指,一部手机即可轻松完成。
上述业务的办理都是应该先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电子公积金服务协议的。如尚未签约,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签约:
一是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和本人正在使用的手机前往公积金管理部柜台办理签约业务。
二是已开通合作银行个人网银,并持有网银盾的职工,可登录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进入电子签约模块,根据页面提示使用网银盾完成签约业务。网上签约的具体上线时间和支持的合作银行以网站、微信、APP、微博发布的公告为准。
职工只需“柜面签约验证身份→登录渠道线上注册→选择业务自助办理”三步,即可通过互联网在住房公积金官网、手机APP、微信平台办理上述业务。
互联网渠道办理提取类业务的单笔(日)最高限额10万元,还贷类业务单笔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且不能结清贷款。如需办理的业务额度不满足要求,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
另外,单位缴存公积金、职工在本市换工作公积金账户转移、职工查询公积金账户明细、贷款办理进度、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还款计划还款凭证打印等业务均可以通过公积金网上互联网渠道办理,无需往返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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