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住房公积金中心对采取“分期首付”、“零首付”、“借款首付”的购房人,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不予公积金贷款。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资讯吧!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信贷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公积金贷款前期审查。对借款人违规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投资或担保类公司等非银行渠道筹措首付款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加强开发企业住宅项目公积金备案审查。对建审手续不齐的楼盘不予以公积金项目备案;对采取“分期首付”、“零首付”、“借款首付”等不正当手段促进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发现,停止楼盘公积金备案。
对采取“分期首付”、“零首付”、“借款首付”的购房人,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不予公积金贷款或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购房人要用自有的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支持居民首套和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加强对借款人家庭在城六区内新购房屋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防范个人住房公积金信贷风险,严禁开发企业“假按揭”等虚假交易,变相融资,严禁投机炒房。
延伸阅读
西安公积金热点解答
1、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有何区别?
陕西省公积金直接交纳单位为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积金的管理单位为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贷款政策方面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如果您选购的楼盘在陕西省有备案,则不论省户或市户都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若您选购的楼盘仅在西安市备案,则只有市户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省户暂不支持。
2、西安公积金新政落地,公积金个贷首付最低降至2成,并提高了贷款限额至75万元,执行了吗?
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精准施策为促进西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力》中肯定了“采取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
不过,就目前进展了解,首付比例究竟是否降至两成、贷款额度提高到多少依然没有详细内容出台。
3、省住房公积金如何转入市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将住房公积金转往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需提供由转入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 接收函上需注明转入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公积金账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开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并由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为确保转入资金账号的准确无误,《转移接收函》一律用A4纸打印,不得手写。
4、第一套住房用的是商业贷款,买第二套房想用公积金贷款,这样算首套吗?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遵循只认公积金贷款次数的标准。只要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论是第几套房都按首套算。所以这种情况算首套。
5、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能否继续按年提取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新细则有了明确的规定:不能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公积金冲抵贷款。
6、异地住房公积金可否在西安贷款?
未在西安缴存公积金无法贷款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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