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贷款首套房5年以上利率已调整为4%
2月28日下午,央行发布消息,自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3月2日,政策发布后的首个工作日,记者调查驻济各大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不管是商贷还是“公贷”都已开始执行新利率,不过对于已经放款正在还贷的购房者来说,利率调整可能要等明年了。
商贷已开始还商贷的如何调整看合同
3月2日,有记者分别调查建行、农行、兴业、招商、民生、中国银行等十余家银行驻济机构,上述银行已经开始执行央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与购房市民关系最为密切的5年以上贷款利率由原来的6.15%下调为5.9%。
不过,有一些正在还贷的市民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还贷利率降低,月供却没有减少?
“以放款的时间为节点,在政策调整之后将要办理贷款或者将要放款的客户执行新利率,政策调整之前放款的客户执行原有利率。”农行泺源支行个贷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记者发现,对于已经开始还贷的客户,不同银行利率调整时间也有所区别,大部分实行固定日调整原则。中国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开始还款的购房者,将在次年放款日调整。招商银行经七路支行个贷部相关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调整日期看具体的合同规定。
如果是固定日调整,每年1月1日按照当日利率统一进行调整。“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标准。如果央行近期再度调整利率的话,那么明年将按照最后一次调整后的新利率变动月供。”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如果是按年调息,也叫次年对日调整,一般合同上会这样写:“每满年的当日为合同利率调整日。”
什么是“每满年的当日”?举一个例子,比如,你的放款日为2015年2月14日,2016年1月执行了新的利率,这时,你的贷款利率不变。到2016年2月14日,你的贷款利率就开始调整了。
公积金贷款
“公贷”首套房5年以上利率已调整为4%
“今天上午接到的通知,目前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已经按照央行的政策调整。”济南市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官方回复称,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为3.5%,5年以上为4%;二套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3.85%,5年以上为4.4%。
业内分析认为,此次公积金基准利率的降低,将进一步有利于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现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上述降低后的利率。
新的贷款执行新利率,那么此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该如何执行呢?该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新的政策发布后,原有的贷款一般是从发布政策的次年起开始执行新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目前购房者已经按照4.50%的利率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且已经开始还贷,那么要从2016年1月1日起才能执行新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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