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起北海取消公积金贷款轮候制
从2013年10月15日开始实行的北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已于2014年12月31日结束。来自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消息:从2015年1月1日起,恢复正常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用户,请带好材料在正常工作日到信贷窗口办理。
2013年10月11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公告:鉴于北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比例已高达95%,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正常使用,决定自2013年10月15日起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度。贷款轮候期间,只审核贷款材料,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需排队等候。
对于此次轮候制实行期限,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轮候制并不会一直执行下去,在资金存贷比回落到正常区间后,将取消贷款轮候制。
为进一步保障公积金安全运行,缓解资金短缺问题,2013年末北海再出公积金新规:从2014年1月1日起,北海市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时,主贷人需保留一年的缴存额——即:对以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不超出还款额的前提下,只能支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留下12个月的缴存额之后的余额。
多种措施之下,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工作报告中宣布:2014年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下降至79.76%。这个比例,意味着公积金的资金存贷比可以称已回落到正常区间,取消轮候制也就顺理成章自然而然。
“2015年北海公积金贷款新变化”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10113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