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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3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

 字体时间:2014-04-22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 一、范围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一、范围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所需材料

    (一)用人单位应先至苏州市数字认证中心办理数字证书业务申请,办理时需携带: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注册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3.经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4.数字证书申请单(加盖公章);

    5.缴纳相关费用。

    (二)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通网上申报,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从数字认证中心购买的电子证书UsbKey;

    2.数字证书应用开通工作联系单;

    3.苏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使用协议书(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三、受理地点

    (一)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或越溪塔韵路178号驻吴中社保窗口;

    (二)吴中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四、受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均可办理。

    五、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场可予办结。

     六、政策依据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的通知》(苏社基[2008]3号)。

 

“须知3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9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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