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年里,上海市政协抓住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编制“十一五”规划,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内容,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团体等提出提案1144件,立案1077件。在市政协审议通过的提案中,不少都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议题。
■社保篇■
社会养老体系亟待完善
据了解,人口老龄化是全球关注的问题,也是上海面临的重要问题。2005年5月,市政协十届十七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适应老龄化社会趋势,促进本市养老事业发展的若干建议”的提案。提案表明上海目前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切实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现实趋势]
老龄化趋势明显加速
到2004年底,上海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约为260.78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9.2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1.06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4.87%。上海的人口平均寿命已达80岁,老龄化趋势明显。
目前,上海老年人群主要特点是: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程度高且发展速度快;“未富先老”,老年人尤其是退休早、高龄老人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低;日常需照顾、护理的老人多;老人文化精神生活需求日益增长;无子女或与子女分开居住的“纯老人”数量不断增加。
据有关专家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预测,2001~2050年上海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可分为三阶段:
第一阶段:2001~2010年,快速增长期。这10年间,60岁以上老年人将从2001年的246.61万人快速增加到2010年的312万人左右,平均每年增加6.54万人。
第二阶段:2011~2030年,迅猛增长期。在这20年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迅猛增至2030年的528万人,平均每年增加约10.45万人,最迅猛的2017年降增加25万人。
第三阶段:2031~2050年,缓慢下降期。在这20年间,户籍老年人口开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平均每年减少3.13万人,但仍保持在500万人左右。
[主要问题]
社会养老体系待改善
随着社会发展,由于人们工作生活节奏加快和家庭小型化,家庭子女养老功能呈弱势化趋势;又因年龄、健康和居住条件等多方面的限制,给老年人自养带来了不少困难。因此,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已成为全社会关心的问题。在去年政协调研中,上海养老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有六大问题:
问题一:养老体系不完善
据了解,目前上海有政府和社会办的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等模式,但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资源分布不均衡,居家养老政策不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较少,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许多服务项目不健全,在为老人提供用餐、护理、就医等服务也存在很多不足,与老年人要求差距较大。
问题二:养老机构供需矛盾大
2004年,上海养老床位数量占老年人口的1.6%,比2003年增加0.1个百分点,而同期老年人口增长率为0.3%,养老床位增长滞后于人口增长。郊区养老机构由于交通和医疗不便,虽然收费低,但老年人入住率不高,市中心不少养老机构条件并不好,但受到周边老人的欢迎。因此,在大部分养老院供不应求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养老院床位空置的结构性矛盾。
问题三:老年医疗保障未现全覆盖
在老年医疗保障工作中,城乡医保制度差异较大,大病保障不够完善,保障水平不高,老人就医负担重。仅有少数养老机构得到医保局批准纳入就医联网,老年人对此意见多。
问题四:老年人社会问题有所增加
目前,上海“纯老人”家庭约有80万老人,并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由于年老独居,衍生出一系列生理、心理疾病,并带来许多老年社会问题。老人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社会各方予以关心。
问题五:老年产业发展缓慢
上海老年产业发展在规模、质量上都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市场发育不充分,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主体不成熟,导致老年产业发展与上海老龄化社会的现状不相适应,也与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不相适应。
问题六:养老机构和老年服务设施公建配套不落实
按照上海市建委颁布的《上海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的规定,开发居住区必需同时建设一定面积的养老机构和老年服务设施。但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落实不够,影响了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的发展。在公建配套中,有的缺少养老机构、老年服务设施,有的降低其建设标准,或将之挪作他用。现有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仍显不足,尤其在老城区、旧式里弄和人口密集地区。
[政协建议]
养老指标列入五年规划
针对目前养老工作存在的方方面面问题,市政协提出了相关的思考和建议,逐步建立以“以家庭服务保障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的养老保障模式,为年老体弱的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
市政协提出,将养老保险事业纳入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即把养老指标列入“十一五”规划。并建议完善政府对养老福利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不同形式的养老机构给予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财政补贴,以及用地、贷款和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必要时,还可发行养老保障债券,增加福利彩票收益中用于养老事业的比例。
政协提出,加强老年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生活在贫困线边缘的老人,要根据本地区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社会保障标准,以及生活补助和医疗方面的优惠、照顾,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老年人的救灾救济和紧急救助机制,对发生特殊情况的老人及时给予救助。
此外,政协委员建议适当考虑逐步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据了解,我国先行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0年代制定的,如今上海市民平均寿命延长,退休年龄应适应就业形势,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以缓解养老基金的赤字。
劳动新闻网 新闻中心 2006-01-06发布 摘自:上海新闻网
【出处:上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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